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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旧房翻新装修施工合同_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正文概述    2025-04-16 01:55:27  

    「集合15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1

    发包人「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承包人「简称乙方」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承诺有权对该建筑室内空间进行装饰,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具备相关的资质「见附件一《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2、装饰施工地址区「县」路「小区」号楼室。

    3、住宅结构房型房厅厨卫阳台,建筑面积平方米。

    4、公共建筑结构。

    5、施工承包方式为。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

    「4」乙方以「套内建筑面积」每平方元单价包干方式,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总价款:「大写」¥元。

    6、增、减项目经甲、乙双方签字同意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其中费用包括:

    7、工期:

    本工程自xx年xx月xx日开工,至xx年xx月xx日竣工,总工期为天。

    8、若甲方提出对本工程实行第三方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需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其职责、权限等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为元,甲方先交设计费定金元;施工图纸经甲方确认后支付剩余设计费「该费用包含在工程价款内,或由双方协商确定」。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第三条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送达现场。甲、乙双方对材料应办妥书面验收、交接手续「见附件三《进场材料、设备验收单》」;如甲方委托乙方负责保管的,其保管费、保管要求等可由双方书面约定。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均应用于合同规定的室内装饰,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甲方。

    3、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等进行质量验收。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不验收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凡未经甲方验收或不符合工程材料报价单中要求的材料,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如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甲方应向乙方做出书面承诺,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乙双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四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依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执行。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不符合约定或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标准的,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原定工期不变;如需变化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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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并留存现场验收记录及图片,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通过,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以顺延;复验不通过,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7日内组织验收。甲方在约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不组织验收,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通过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承担返工及延期交付的责任。

    5、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见附件六」,保修期从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算,并依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乙方同时提供管线施工图等所有工程资料,凭保修单实行保修。包工包料的工程对整个工程实行保修,部分包工包料的工程对相关部分实行保修,清包工的工程对施工质量实行保修。

    6、工程全部竣工后,如甲方对室内空气质量提出异议,乙方应在十日内组织双方都认可的,具有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测量。如果检测结果合格,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检测结果不合格,由乙方进行返修,返修费用和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保留对乙方因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索赔权。

    7、凡阶段性项目结束和工程全部竣工,甲、乙双方都需进行阶段性验收和工程竣工总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8、局部室内装饰翻新工程,甲、乙双方应根据施工项目的实际情况对相关部分实行保修。

    第五条安全生产和消防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安全生产和消防的要求,保证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他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住宅或公共空间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室内装饰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共用管道和设施。

    3、禁止损坏承重结构及共用管线、设施。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结算

    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付款款项付款节点付款比例金额「元」

    首期款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并

    签订合同当日30%「其中10%为定金,20%为预付款」

    二期款水、电、管线等隐蔽工程

    施工完成并通过验收当日30%

    三期款墙面、地面、木工等基础

    工程完成并通过验收当日30%

    尾期款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当日10%

    备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临时增加工程项目,需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并支付增加工程总款70%。

    「2」工程款付款双方协商约定: 。

    2、甲方分期付款乙方可先开具收据,甲方予以保存,后凭收据按约定统一更换税务发票。

    3、工程结算:见附件七《工程结算单》。

    第七条施工配合

    1、甲方工作

    「1」施工前,向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部门申报登记。

    「2」应在开工前日全部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因临时占用公用部位操作而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4」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如有收取押金的项目,甲方应予以先行支付。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所支付的押金被物业没收,乙方对此承担责任。

    2、乙方工作

    「1」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应文明施工,遵守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对施工时间的要求,在禁止施工的时间里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施工作业。

    「3」组织有甲方参加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4」负责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并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地点堆放。

    「5」指派,身份证号为乙方进驻工地项目经理,全权代表乙方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中间更换人员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6」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分包。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修理或者返工。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合同标的额的1‰赔偿给甲方。

    3、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责任。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合同标的额的1‰。

    6、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合同标的金额的1‰,并将工期顺延。

    7、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8、乙方擅自将工程转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未付款项不再支付,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标的额的30%违约金。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合同签订后施工前,甲方提出解除合同,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所交定金不予退还,双方解除合同。如乙方提出解除合同,需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书面解除合同。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需办理结算手续,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30%支付违约金。

    3、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超过约定工期日未完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对已完工工程办理结算手续,并依照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

    「2」甲方超过约定日期日未付款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对已完工工程办理结算手续,并依照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协商,双方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后进行施工,但工程竣工期限相应顺延,竣工期限双方另行约定。

    第十条其它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内容可附页」。

    第十一条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或在保修期内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或消费者组织申请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项方式解决:

    「1」提请洛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附件

    附件一: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粘贴页」;

    附件二:工程报价单「粘贴页」;

    附件三:进场材料、设备验收单;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六:工程保修单;

    附件七:工程结算单。

    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日期。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的,其内容应当包括上列合同示范文本附件内容。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2

    终止名称:

    因(业主)客户与施工员双方达不到共同的认识与目的,于是提出房屋装饰装修的终止目的﹐不再牵扯,本房屋装饰装修终止协议一式二份,(业主)客户与施工管理员各持一份,下面条例签字后即生效,终止项目如下:

    1装饰装修预算价目表;

    2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3终止与业主装饰装修的房屋的所有工程;

    终止所有项目之前,(业主)客户与施工管理员现场交接所施工项目的面积和造价﹐并交接进场的所有材料﹐当场结清所有的款项,施工项目如下:

    1水电改造按造价为:707元;

    2进水管更换球阀一个:40元

    3新底盒安装费(包括底盒)4个×5元个=20元 4卫生间安装花洒面的.面积为:

    周长2.8米×高1.8=5㎡

    5㎡×30元㎡=150元

    花洒对面面积为:

    周长3.7米×高0.5=1.8㎡

    1.8㎡×30元㎡=54元

    地面面积为:

    长2.4米×宽1.57=3.8㎡

    3.8㎡×30元㎡=114元

    5厨房橱柜位置的面积为:

    周长5.3米×高0.6=3.2㎡

    3.2㎡×30元㎡=96元

    厨房橱柜对面的面积为:

    周长2.4米×高0.3=0.72㎡

    0.72㎡×30元㎡=21.6元

    地面面积为:

    长2.35米×宽1.25=3㎡

    3㎡×30元㎡=90元

    6阳台面积为:

    长:4.3米×宽1.5米=6.4㎡

    6.4㎡×30元㎡=192元

    7水泥:10包×20元包=200元

    沙子算:30包×5元包=150元

    8所有总价为:____(业主)客户签字:___

    终止人签字盖章:﹛甲方(业主)客户﹜_____

    终止人签字盖章:(甲方业主\代理人)_____

    终止人签字盖章:(乙方施工管理员)______

    附言:

    1、本室内的所有电源并未断开,电线的点与点之间还是相互连接的,“小心”接触电源;

    2、防水层也做好,施工时不能用尖锐的物品触及防水层,避免防水层被破坏后漏水;

    33楼303号房的防水也做好,防水试水也超过24小时,防水起止时间为:20xx年3月14号8:30至20xx年3月15号15:00

    43楼303对应的二楼201卫生间﹑厨房﹑阳台是否漏水:

    漏水: 二楼业主签字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

    漏水: 物业管理员签字______

    没漏水:二楼业主签字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

    没漏水:物业管理员签字______

    房屋装饰装修终止截止时间:20xx年__月__日

    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就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地址」:____________

    「二」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__

    「三」工程户型:____________

    「四」施工内容:____________详见预算表「附件1」、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

    「五」本工程采取以下第种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1.乙方包工包料「见附件2」;

    □2.乙方包工并部分包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2、3」;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见附件3」;

    □4.套餐形式。

    「六」工期:____________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____

    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___

    总共期限:____________「本合同如无另行约定,所有日期均按自然日计算」。

    第二条工程监理

    本工程甲方指定由__________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与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除此之外的视为自行监理。

    若甲方自行进行工程监理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第三条施工图纸及室内环境设计

    「一」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__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__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

    「二」双方提供的设计方案、选用材料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2013年版」的要求。

    「三」双方应当对有关设计方案、施工图纸予以签收确认。乙方严格按图纸设计的项目及材料进行预算,如有水电路改造必须纳入预算,如有工程变更或工程增项,应签署相应补充合同。

    「四」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有关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擅自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它项目。

    第四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合同价款:____________本工程合同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___详见预算表「附件1」。

    「二」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如下约定的付款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至乙方指定账户或以现金等方式交付至乙方财务部门签收。乙方收款后应及时开具合法的票据。非经乙方公司法人书面授权,甲方不得将钱款交付其它个人账户。

    「三」工程进度过半是指完成以下五项中任意三项:

    1.水、电管线铺设完成;

    2.木工基础「或其它轻钢结构」完成;

    3.木工收口完成;

    4.墙面一遍腻子;

    5.墙、地砖铺设完成。

    如果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须在第十五条其它约定事项中加以说明。

    「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完整的竣工图纸、管线图及工程结算资料,甲方应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自提交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的,即视为甲方同意。

    第五条甲方义务

    「一」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二」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以及其它约定的必要条件保障。

    「三」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并承担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四」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六」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按时开展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等施工各种节点验收及竣工验收。

    「七」禁止下列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其它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本合同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本合同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八」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1.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不得改变住宅外立面,不得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2.未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不得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3.未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不得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九」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

    「十」由甲方提供施工图纸的,图纸必须清晰明了,标注清楚。甲方负责协调相关设计人员向乙方施工队进行设计交底。

    第六条乙方义务

    「一」应主动出示已取得的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自律证书;如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并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二」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环境保护规定、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安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三」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并应遵守如下规定:

    1.不得有《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所列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

    2.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3.不得扰邻及污染环境,遵守关于装饰装修噪音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每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不得进行敲、砸、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并将垃圾放至物业指定地点。

    「四」在合同签字前乙方须如实告知甲方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预算书、收费标准、参考价格等有关资料并提供查阅条件。

    「五」向甲方提供施工部分的水电隐蔽工程改造图。

    「六」指派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七」对甲方直接发包给第三方施工的工程,乙方应予以配合。

    「八」施工中未经有关部门正式文件批准,不得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设施管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施、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负责承担损失。

    第七条材料供应

    「一」按双方编制的本合同《材料、设备表》「见附件3」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数量、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施工质量控制均由乙方负责。

    2.应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数量、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签收。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能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二」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甲方应主动向乙方出示签发延期的期限,乙方也可主动索取,因之而造成的'工期应予顺延。如甲方所提供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但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材料、设备在施工使用中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的,由甲方、乙方根据过错程度承担责任。如需乙方代购材料,双方约定代购部分的服务费、运输费、搬运费按实际发生费用计算。

    第八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或补充合同,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见附件4」。

    第九条工期延误

    「一」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二」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应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三」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工期应顺延。

    「四」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五」工期延误判断以“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主要依据。

    第十条质量标准

    「一」装饰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2013年版」的标准执行。

    「二」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规范及标准执行。

    「三」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一」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进场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指对隐蔽工程部分「包括封闭前的水电路改造工程、防水工程等」进行的验收;

    3.工程中期验收「工程进度过半」验收;

    4.工程竣工验收,由甲乙双方共同组织验收,如有监理方,监理方应一同参与验收。

    「二」甲、乙双方应在相应工程完工后,按约定及时办理以上「1、2、3」项工程质量的检查和验收手续,各阶段验收后应填写工程质量验收表「见附件5」并签字确认。

    1.当具备验收条件与标准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接到验收通知后日内进行验收,如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在日内通知甲方,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日内未对验收结果提出异议,视为认可验收结果;若甲方要求复验,应在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复验,若复验合格,由甲方承担复验费和返工费,并支付乙方合理的利润,工期相应顺延,若复验不合格,由乙方承担复验费及返工费,工期不顺延。

    2.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对不合格部分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乙方在完成上述工作后,应重新通知甲方验收。

    「三」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主动通知甲方提交竣工申请,甲方应自接到竣工申请日内组织验收,并签署工程质量验收表「见附件5」。若甲方需另行安排竣工验收日期的,由双方协商后确认具体时间,但竣工时间以乙方首次提交竣工申请时间为准。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工程款「附件6」,签署保修单「附件7」,提交水电竣工图或相关文件「未出现在预算表及变更表上的项目乙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1.在工程验收中甲方提出的不合格问题由乙方负责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次进行竣工验收。甲、乙双方已办理竣工验收,并结清工程款,签署保修单后,甲方提出问题的,由乙方负责维修。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结清工程款而乙方未及时开具保修单的,保修期自结清工程款之日起计算。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内甲方未结清工程款的,甲方需承担相应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如甲方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或提前入住的,视为验收合格。

    「四」装修工程保修期为贰年,防渗漏工程的保修期为伍年。

    1.保修期时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如甲方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或提前入住的,保修期自甲方入住日期开始计算;如甲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在约定验收时间内未能进行验收的,保修期自原约定验收时间开始计算。

    2.保修范围是乙方施工完成的工程项目。如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终止,乙方对已经完成的成品工程履行保修责任。

    3.乙方包工包料工程,保修期内因质量原因所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等其它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保修期内非乙方原因所产生的维修不在保修范围。维修的材料、人工费等其它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5.甲方凭加盖乙方公章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保修卡》享受保修「见附件7」。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合同签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单方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元「或合同金额的%」;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出现争议的,参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由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日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

    「四」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的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照本条第三项约定支付违约金。

    「五」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由有异议一方提交双方认可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六」关于停工:

    由于甲、乙方原因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可暂停施工,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阐明停工原因: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经协商,三日之内无结果的;

    2.同场其它非乙方施工队伍不配合,甲方未及时予以协调,导致无法进行施工的;

    3.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责任的;

    4.乙方提供的材料非约定的材料的;

    5.乙方施工人员在工地有打架斗殴、偷盗、破坏等非法行为的;

    6.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责任的;

    7.若双方同意复工,由责任方向另一方支付每日违约金,工期自动顺延。

    「七」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或者其它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三条合同解除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非责任方可解除合同:

    「一」不可抗力;

    「二」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或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且在乙方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三」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

    「四」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甲方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

    「五」乙方已经完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

    「六」协商一致。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申请调解;

    「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三」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协商或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第十五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附则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三」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

    「四」本合同附件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与主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

    1.《工程预算表》

    2.《工程决算表》

    3.《材料、设备表》

    4.《工程项目变更表》

    5.《工程质量验收表》

    6.《工程结算表》

    7.《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业主」:____________「签章」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单位」: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

    市场商管单位: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签章」

    4

    发包人: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房屋间数_________室_________厅;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3 承包范围:_________

    1.4 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5 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总日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_________日。

    第2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2.1 合同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2.2 合同价款采用方式: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固定价格加_________%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_________.

    (2)采用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3)成本加酬金:_________

    2.3 工程预付款: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_____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预付款扣回的时间、比例:_________.

    2.4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_________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_________

    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由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4.1 指派_________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4.2 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向物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登记,并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水、电、暖气、煤气管道),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3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4.4 负责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4.5 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4.6 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如无能力处理也可委托承包人处理,承担相应的费用。

    5.1 指派_________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5.2 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3 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4 未经发包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5 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6 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6.1 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6.2 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6.3 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7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7.1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7.2 发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7.3 承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7.4 由于承包人在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违反消防法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8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8.1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_________标准(可选择优良或合格)。

    8.2 优良工程等级增加的经济支出_________.

    8.3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国家制定的现行装饰装修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8.4 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承认。

    8.5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

    8.6 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发包人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9.1 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均应及时办理变更洽商签证,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并以此为依据相应变更价款及工期。

    9.2 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发包人批准。

    10.1 工程竣工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发包人接到竣工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

    10.2 工程结算报告经发包人批准后,双方签字,三日内由发包人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应承担违约责任。

    11.1 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12.1 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_________元。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_________支付滞纳金。

    12.2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_________元违约金。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扣除工程总价的_________%.

    12.3 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2.4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

    12.5 承包人向发包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2.6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12.7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2.8 双方约定其它违约责任:_________.

    第13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3.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4.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_________.

    第15条 保险_________.

    16.1 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7.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__.

    第18条 合同备案、鉴证

    18.1 合同备案、鉴证:

    发包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第19条 其它约定_________.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现住所地址(有效通信地址):*邮编: *电话: *手机: 传真:注:以上带“*”项目为必填项目。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公司全称)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办公地址: 签约代理人: 联系电话: 施工代理人: 联系电话:

    客户服务中心投诉电话: 计财部结算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发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

    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1.2 工程建筑面积:1.3 户型:1.4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预算单》及图纸)

    1.5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1)乙方包工、包基础施工材料、包部分(或全部)主材(以“甲方委托乙方代

    购主材清单为准”);

    (2)乙方包工、包基础施工材料,甲方提供主材(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

    细表)。

    1.6 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为甲方首期款(基本装修工程造价的55%+第1.7款的②+③+④+⑤+⑥)到乙方帐后第四日即200年月日(或另行约定为200年 月 日);如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完备时间晚于前述时间或其他原因延误开工,则以交底单时间为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为开工后第工作日。

    1.7 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金额大写:。 其中包括:

    ① 基本装修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 金额大写:。②水电预收款为(人民币)元(每建筑平米元), 金额大写:。 ③工程管理费为(人民币)元, 金额大写:。 ④设计费为(人民币)元(每建筑平米元), 金额大写:。 ⑤远途施工费(人民币)元, 金额大写:。 ⑥主材代购款(含风险服务费)为(人民币):元, 金额大写:。

    注:以上②③④应在首期款时全额支付。⑤⑥如有发生,应在首期款时全额支付。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乙方共同委托 监理公司对本工程项目进行监理,监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 %。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提供,乙方执两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第四条 甲方责任

    4.1 开工前四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电器等陈设,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不对余留陈设负责。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承担其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工期拖延由甲方承担。

    4.3 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与邻居之间的关系;

    4.4 如需拆改原建筑的承重及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燃气、暖气等),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交乙方备案。

    4.5 负责办理物业部门的开工手续;并承担物业部门的各项费用(任何名目);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物业部门的罚款则由乙方承担。

    4.6 由甲方委托他人进行其他施工项目,在交叉施工过程中给乙方施工项目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乙方责任

    5.1 乙方应在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保质按期完成工程施工。

    5.2 乙方应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因违反安全施工规范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内部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违反安全施工规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5.3 乙方应在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防火要求。由于施工造成火灾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5.4 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

    5.5 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到不污染环境。

    5.6 为保障工程顺利完成,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的整齐有序。

    5.7 工程竣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不包括专业保洁)。

    5.8 乙方应负责做好成品保护工作(甲方委托他人进行其他施工项目造成交叉施工除外)。

    5.9 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本市及物业管理部门的强制停止施工和临时静音施工规定。

    5.10 乙方所使用的基础装修材料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质量标准和环保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材料验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5.11 乙方的设计和施工应严格执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十项标准》。

    5.12 乙方应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政府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的罚款。

    5.13 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使用已安装好的厨具设备、燃气设备及卫浴设备等设施。因乙方施工人员擅自使用上述设备、设施导致损坏,乙方应予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

    5.14 乙方应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包括对临时进入现场的外来人员的管理。

    5.15 乙方设计师应负责协助甲方选购饰面材料、家居配套设备、家具用品及配饰品等,并提供合理资讯。

    5.16 乙方设计师应对施工过程全程监督、协调,并及时纠正施工中不符合设计方案的项目。乙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更换设计师。

    5.17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材料应合理使用,并控制损耗率。超过合理的损耗率,乙方应予赔偿。

    5.18 乙方负责对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进行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施工质量控制由乙方负责。

    5.19 乙方在施工中应使用相应的电动工具,不得野蛮施工。

    5.20 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做饭。

    5.21 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住宿。(甲方特殊许可的除外)

    5.22 乙方不得以各种理由向甲方索要工程款项以外的任何费用。

    5.23 乙方应切实遵守乙方的长期承诺及合同签约时的当时承诺(为切实保护双方的利益,“承诺”仅指书面承诺)。

    5.24 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甲方变更或增减施工项目时,应与乙方协商,双方签署《工程洽商单》并列明调整的'价款和工期的相应顺延后,乙方按《工程洽商单》执行。(依照建筑装饰行业惯例,减项不缩减工期)。

    6.2 合同履行中的各项协商事宜均须由乙方施工代理人与甲方共同商定并签署《工程

    洽商单》,任何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无效。为确保合同双方的利益,任何书面补充(变更)协议均须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方为有效,否则无效。

    6.3 施工中甲方与乙方施工人员(包括工长、班长、工人)违背6.2条约定所做的变更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额外费用和损失的应予承担和赔偿。

    6.4 工程增项或变更应适当顺延工期。

    6.5 合同签定后,如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须按基本装修工程造价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如甲方要求解除合同,还须承担乙方因签定本合同发生的设计费(按 元/建筑平方米计算)。

    6.6 合同签定后,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减少合同规定的施工项目时,为部份违约,须向另一方支付减项金额20%的违约金。

    6.7 工程施工后,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减少合同规定的施工项目时,为部份违约,须向另一方支付减项金额20%的违约金。若甲方要求减掉的项目乙方已经施工,甲方须另外向乙方支付该项目所发生的费用。

    6.8 中期款结算后增加施工项目,甲方在交纳增项工程全款后,乙方予以施工。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由乙方提供的基础装修材料须严格按照乙方当期《家居指定环保基础装修材料名录》执行。

    7.2 乙方提供的基础装修材料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质量标准和环保标准。乙方材料配送库中缺货可采用同品质材料代替,但应及时知会甲方。

    7.3 如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出现假冒、伪劣,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无条件予以更换并给予甲方正品材料价格两倍的赔偿。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无条件整修并承担其费用。

    7.4 应由乙方购买的基础装修材料,在工程进行中,甲方如需变更,双方须先填写“变更洽商单”,确认品牌及价格后,乙方方可购买,任何口头协议无效。

    7.5 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是符合设计及施工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按施工进度送到工地现场。甲方应在材料进场前一天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因甲方供料延误或发生规格差异等质量问题,造成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

    7.6 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的,须在合同中列明“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清单”,

    6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甲方(委托人)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住所

    乙方(被委托人)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施工资质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

    住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合同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工程面积:

    房屋户型:

    2、工程内容及要求:(详见施工图纸及报价单,并以报价单为准,见附表二)。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用下列种方式

    (1)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部分包料

    二、工程期限及保修期:

    1、工期天,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2、工程保修期:月。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由乙方开具工程保修单。

    三、付款相关事项:

    1、合同价款:(大写)(小写)___元

    其中:设计费___元

    其它费用

    2、结算方式:

    本合同结算方式为。

    (1)按设计图纸所含项目一次性总包,甲方无需支付超额部分款项。

    (2)按实际发生并经甲方确认的工程项目结算。除去甲方要求增加的项目,其结算价不应超过预算价的(推荐8﹪)。

    3付款方式:合同生效时,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___元,其余价款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分期支付:

    工程进度

    付款比例

    金额

    开工前三天

    隐蔽工程验收合格

    油漆工程开始前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4、余款:___元,工程验收合格后天内一次付清。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5、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四、材料、设备的供应

    1、装饰装修的材料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四)

    本工程甲方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施工进度及时供应到现场。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

    3、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五)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与报价单中注明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计量标准相符,并提交购货发票或证明材料,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再行使用。

    4、对于需要第三方安装的材料、设备,应当由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共同现场交底,乙方做好施工配合。

    五、施工过程中的一般权利义务

    1、甲方

    (1)甲方应在开工前,告知物业管理单位及相关权利人,并办理好相关手续。

    (2)开工前,甲方自行设计的,应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1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由采取保护措施。

    (3)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设施,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做好相关记录,并承担相应费用。

    (4)施工中使用公用部位操作,由甲方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正常施工。

    (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不得损害建筑物安全、损害公共安全、影响公共环境),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7)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需征得乙方同意并应支付赶工费,待签订工期变更协议、确定赶工费后再行赶工。

    (8)甲方可以由其本人或书面委托的代理人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

    (9)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及乙方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本人或甲方代理人与乙方接触。

    2、乙方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一份。

    (2)组织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并签字认可。

    (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乙方委派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协调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5)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房屋等事项,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6)乙方应按工程进度提前通知甲方供应材料,并合理施工按期完成工程。

    (7)负责对现场设施和工程成品的保护,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阻塞、渗漏、停电、等事故的发生,如有发生应尽快修复并赔偿损失(含有关部门的罚款)。

    (8)降低噪声(每日12时至14时,19时至次日7时,乙方不得使用噪声震动工具进行施工),保护环境,装饰垃圾由乙方负责运送到指定地点。

    (9)由乙方施工不当损害相邻权利人利益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由甲方先行赔偿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10」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相关安全规范、环保规范、施工规范、设计规范及验收规范的相关标准。

    (11)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或经甲方签字确认的方案施工。

    六、施工安全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工艺质量说明、及工程变更事项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安全规范、消防规范及环保规范。

    2、乙方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安全规范、消防规范、环保规范及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施工。

    3、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安全制度,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七、工程变更

    1、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变更单(附表七)和变更图纸,作为竣工结算和工期调整的依据,后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所引起增减费用,可在工程结束时,一并结算。

    2、凡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

    八、工程验收

    1、工程验收按照签订合同时的国家标准执行

    2、施工图纸、工艺质量说明,工程变更单的内容作为验收的依据。

    3、乙方应提前天通知甲方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期限内不组织验收又不提出整改意见的视为验收合格。

    4、双方约定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和隐蔽工程进行验收:(1)电气管线、给排水安装工程(2)瓦木工程「含防水、抹灰、吊顶、墙地砖、门窗、木作等」(3)油漆工程(含涂料、油漆、墙纸等)(4)工程竣工验收

    5、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通知甲方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办理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6、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质检部门对工程质量进行验证,经验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及质量标准的,验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及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符合约定及质量标准的,验证费用由甲方承担。因整改造成工程未按期完成的,视为工期延误,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7、装修后的室内环境应当达到国家环保标准的要求,在装修过程中应使用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装修材料。甲方要求。

    (1)工程完工后进行室内装修工程环境质量检测(验收)。

    (2)工程完工后不进行室内装修工程环境质量检测(验收)。

    8、如果甲方要求进行环境检测的。应在工程完成后由江苏省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有检测资质的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环境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监测室内环境时,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后,监测时,家具、窗帘等含污染源的物品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并保证甲方自行购买的装修材料符合环保要求。检测时应双方到场,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检测不合格,应分析原因,如果是乙方造成的,乙方应进行治理,直到达到环保要求并承担检测及治理费用。

    9、验收合格后,双方应填写工程验收单(附表八)及保修单(附表十),乙方应提交工程结算单(附表九)及有关资料给甲方,甲方应自接到上述资料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结清尾款。

    九、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工程监理单位及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告知乙方,乙方应配合监理公司的工作。

    十、保修事项

    1、乙方施工的有防水要求的项目保修期年(不得低于五年)。

    2、乙方施工的其他项目保修期年(不得低于2年)。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以及由甲方引起的其它原因影响了工程施工,除工程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停工、误工的实际损失。每停工或误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元。

    (2)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及其它原因影响了施工质量,乙方向甲方提出,甲方仍坚持使用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发现质量问题,如无证据证明系乙方施工所致,甲方承担责任。

    (4)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支付违约金。乙方可向甲方发出催款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日后仍不付款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或改变房间使用功能造成损失或事故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6)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损失。

    2、乙方责任

    (1)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无偿修理或返工,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甲方已累计付款的%支付违约金。逾期天以上,乙方应将甲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如数退还甲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及现场陈设和其他物品,如有损坏,应予以赔偿。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如甲方的要求违反国家相关规范及法律、法规而乙方未尽相关义务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5)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或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以及不符合双方约定的,应无条件更换为符合要求的材料和设备,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损失。

    (6)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乙方有权拒绝,如乙方不拒绝,造成损失或事故的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7)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责任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8)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损失。

    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如需解除合同,开工前一方要解除合同,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违约金,开工后一方要解除合同,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违约金。

    4、如一方要变更合同内容须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

    十二、争议或纠纷的处理

    1、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双方协商或调解不成时

    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附则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双方另有约定可签订补充协议。

    十四、其它约定

    1、

    2、

    3、

    十五、合同附件

    1、施工内容表

    2、工程预算表

    3、报价单

    4、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5、乙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6、甲方订货单

    7、工程变更单

    8、工程验收单

    9、工程结算单

    10、工程保修单

    11、工程设计图

    12、隐蔽工程图

    甲方:乙方: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家庭住址: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7

    发包人编号:

    承包人编号:

    备案编号:

    鉴证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房屋间数室厅;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1.3承包范围:1.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5 开工日期: 年月 日

    竣工日期: 年月 日

    总日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日

    第2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2.1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

    2.2合同价款采用方式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2)采用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3)成本加酬金

    2.3工程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即人民币(大写)预付款扣回的时间、比例:

    2.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3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由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4条发包人工作

    4.1指派 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4.2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向物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登记,并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水、电、暖气、煤气管道),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4.4负责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4.5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4.6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如无能力处理也可委托承包人处理,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5条承包人工作

    5.1指派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5.2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3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4未经发包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5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6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6条材料供应

    6.1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6.2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6.3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7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7.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7.2发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7.3承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7.4由于承包人在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违反消防法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

    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8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8.1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 标准(可选择优良或合格)。

    8.2优良工程等级增加的经济支出8.3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国家制定的现行装饰装修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8.4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承认。

    8.5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

    8.6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发包人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第9条工程变更

    9.1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均应及时办理变更洽商签证,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并以此为依据相应变更价款及工期。

    9.2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发包人批准。

    第10条竣工结算

    10.1工程竣工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发包人接到竣工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

    10.2工程结算报告经发包人批准后,双方签字,三日内由发包人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11条工程保修

    11.1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第12条违约责任

    12.1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元。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支付滞纳金。

    12.2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 元违约金。

    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扣除工程总价的%。

    12.3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2.4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

    12.5承包人向发包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2.6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12.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2.8双方约定其它违约责任:

    第13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3.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4条不可抗力

    14.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第15条合同生效

    15.1合同生效日期:

    第16条合同份数

    1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第17条合同备案、鉴证

    17.1合同备案、鉴证:(现场签字)

    发包方: 身份证号:

    承包方: 身份证号:

    8

    甲方(委托方):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

    乙方(施工方):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

    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

    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取得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住宅装饰装修资质证书的单位。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区______路(小区)______幢号(单元)______室。

    3、住户结构:______室______厅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

    6、本工程由____________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______天,从______年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年月______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大写)______元(其中:设计费______元,管理费____________(%),税金______(%)。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的,变更部分的工程价款另计。

    2、合同签订两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60%,计____________元。工期至木工全部收口油漆工进场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35%,计

    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两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5%,计____________元。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开工前,应向物业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登记备案。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甲方应在开工前______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指派______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二)乙方工作

    1、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______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5、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或无法提供有关证明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环保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详见附件四),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费用增减或工期改变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的办法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行业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和环保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与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书面承认。

    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七日内进行验收。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经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预算及图纸等),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价的1‰。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工程价的1‰支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工程价的1‰。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九、工程保修

    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保修期为二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

    4、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十、纠纷处理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台州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______

    2、______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签名):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住宅装修企业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9

    甲方(委托方):

    签约时间:

    乙方(施工方):

    签约地点:

    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

    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取得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住宅装饰装修资质证书的单位。

    2、装饰施工地点:区路(小区) 幢号(单元)室。

    3、住户结构:室厅 结构,建筑面积 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 。

    6、本工程由 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 天,从 年月 日开工,至 年月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大写) 元(其中:设计费元,管理费 (%),税金(%)。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的,变更部分的工程价款另计。

    2、合同签订两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60%,计元。工期至木工全部收口油漆工进场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35%,计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两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5%,计元。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开工前,应向物业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登记备案;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指派 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二)乙方工作

    1、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5、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或无法提供有关证明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环保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现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通讯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的发生。装运修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详见附件四),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费用增减或工期改变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的办法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

    明、设计变更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行业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和环保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与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书面承认。

    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七日内进行验收。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经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预算及图纸等),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价的1‰;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工程价的1‰支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工程价的1‰。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九、工程保修

    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保修期为二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

    4、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十、纠纷处理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

    2、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乙方:

    姓名(签名):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法定代表人:

    地址:委托代理人: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工商营业执照号码:

    住宅装修企业资质证书号码: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年月日附件一:施工内容表(略)

    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略)

    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略)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略)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略)

    附件六:工程保修单(略)

    附件七:施工业务通知单(略)

    补充条款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商定,下列条款作为号《台州家庭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书》(以下简称《主合同》)的补充条款,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甲、乙双方之间一切约定均签订文字协议,所有口头承诺均无效。

    二、甲、乙双方均有责任核实工程项目及工程量,乙方为甲方施工的工程项目以报价单上文字写明的项目为准,工程量按照工程中实际发生的为准。(墙面乳胶漆,墙砖,窗洞口减半计算)

    三、工程验收后若发生漏水情况,如果是乙方施工原因,乙方负责修理并承担相应损失赔偿:如果是甲方原因,乙方不负责任。

    四、乙方应遵守甲方物业部门的有关规定,如违反相关规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服务,并代表乙方与甲方签订《主合同》。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主合同》的.代表人为乙方工程部派出的工程巡检。甲方关于工程的一切事宜均通过乙方工程巡检解决,以确保工程中的指挥和管理。

    六、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现场物品应认真清点和保护,并且双方须签署“物品清单”。鉴定之后,如发现丢失或破坏的由乙方承担甲方损失。甲方应在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机等设备拆除(乙方除使用施工所用水、电外,不得使用甲方原有的卫生洁具、热水器等设备)。

    七、工程由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如甲方所供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10%服务费及运输费。

    八、本工程由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必须在报价单中注明质量标准并经甲方签字认可。实际进料如与报价单不符,应禁止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施工过程中由甲方指定材料供应商的情况,材料发生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责任,凡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发生上述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十、除合同中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灯具等,均须甲方供货到施工现场。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10%服务费及运输费。

    十一、凡砂灰墙面料(包括混合砂浆,麻刀灰等墙面),轻质量隔墙及外墙内保温墙面均存在较多严重的开裂因素,须加贴豆包布的确良布处理,严重的部分还需加贴石膏板,以保证墙面不开裂,以上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砂灰墙面不能直接贴砖,须打掉面层,重新抹灰打底后,方可贴砖。遇见此情况,另行增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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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工期由于甲方提供材料或安装地板、橱柜、电器等而影响工程进度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延期责任。

    十三、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的,需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双方签订变更后方能进行该项施工。凡甲方直接与现场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只得自己承担。乙方严禁施工队与任何人私下交易,请甲方配合。

    十四、合同签订后,甲方减项超过总工程款的5%以上,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变更项目35%的变更损失费。若甲方所减项目所用材料乙方已订购或运到施工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运费、材料损耗及退货费用。

    十五、根据有关规定,乙方无权移动改造煤气,暖气,天然气管线,楼宇对讲,可视电话,红外线,监控系统,须出示有关部门的批准并与乙方签订“施工责任保证书”,且改造验收后,乙方只负责合同保修期内和维修责任,不负责其他赔偿责任。

    十六、距离市中心五公里以内的施工地点,乙方施工人员一律不得在施工现场吃住。五公里以外和偏远客户,乙方加收工程造价10% 15%的远程费。如装修房屋内有家用或住人,工程需分阶段进行,乙方加收工程造价3%的复杂施工费用。

    十七、由于各个物业小区收费的标准不统一性,乙方只承担出入证工本费,其他均不负担。

    十八、工期过半,油漆材料进场前,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分阶段收及二期结算(根据工程变更、工程增减及水、电工程量的核实)。甲方应在二期预算后两日内到乙方财务部门交纳二期款。否则,乙方有权将工程中止。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中期验收,乙方有权自预结算发生日起停止施工,由此延误的工期以及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九、甲方自行安排工程项目不计在工期内。(如地暖、中央空调等)

    二十、甲方应在工期内积极配合乙方完成各项分段验收,甲方接到通知单后无正当理由而未到场验收则视为对工程的验收合格。

    二十一、乙方应提前五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及结算,如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每超过一天按其所欠款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在收到甲方结算款后,填写工程保修单,办理工程移交手续(未出现在报价单及变更单上的项目乙方不予保修及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七日内未支付工程结算款视为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的权利,且乙方保留相关权利。

    二十二、合同签订后,当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应予以赔偿对方。

    二十三、如甲方对乙方工作有任何质疑时,请拨打投诉电话:

    二十四、以上各条款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属《主合同》的补充规定,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10

    甲方: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签订了《上海市 》「下称"原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该合同未尽事宜经共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条款如下:__________

    1、由于签订原合同时,双方未填写或填写不规范导致合同存在瑕疵。现双方确认:__________

    第二条第七款,施工日期为: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条第三款,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____天通知甲方验收。

    第八条,提请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原合同签订时间为:__________

    「5」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原合同施工期限已经逾期,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竣工时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若因乙方原因再次逾期,乙方应按照每天 _____元支付违约金。

    2、补充下列事项:__________

    甲方责任:__________

    根据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指派_____________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代表所签署的文件应视为乙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范和环境保护规定。

    积极配合甲方开展正常工作。配合甲方委托的工程监理开展工作,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阶段性工程验收。配合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自备施工工具,并充分利用辅材和主材,减少材料浪费。一般材料的损耗率应不高于_____________,特殊材料损耗率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施工所造成的材料损耗超出以上约定的部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6」向甲方提供项目完善、清楚规范的报价文本,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专业的报价师或报价系统提供标准报价。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后,在施工项目不变更的情况下,工程的结算价格与预算价格误差不超过_____________%,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3、工程变更:__________

    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需减少工程项目,甲乙两方协商一致后,调整相应费用,并告知丙方,同时约定:__________甲方单方面要求减少施工项目所对应的费用「以工程预算为基础」,应划拨________%给乙方作为补偿;乙方提议或要求减少施工项目,经甲方及丙方同意后,其对应的费用按原预算的100%在工程完工后返还给甲方。

    4、 工程质量、验收和保修:__________

    4.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__________

    材料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包括水、电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竣工验收「包括室内环境质量验收」;

    其他约定的项目验收。

    4.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起______日内组织工程验收,______日内组织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验收「根据国家标准,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验收须于竣工七天以后进行」,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或甲方委托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看管等费用另行约定」。

    甲方提前入住,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应自行承担工程有关的质量问题,但乙方仍应承担合同的保修责任。

    4.3 甲方委托的工程监理代表与乙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如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影响工期,责任由甲方承担;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由乙方承担,责任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以顺延。

    4.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其返工费用及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及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6 当甲乙两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提请______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和鉴定。

    4.7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后三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______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______年,电路工程的保修期限为______年。

    5、违约责任

    5.1 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5.2 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5.3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千分之_____的违约金。

    5.4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千分之_____的违约金。

    5.5因乙方的过错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乙方应无偿返修致合格标准,若乙方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的,甲方可以减少支付工程价款_________元,若甲方已经全部支付完毕,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元。

    六、 终止合同

    6.1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

    6.2施工期间,若甲方发现乙方违规施工或有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时,有权要求乙方暂时停工,与乙方交涉,要求返工或作相应补救措施,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施工期间,甲方无正当理由阻止工程施工,或拒绝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经乙方交涉无果时,乙方有权中止合同。

    6.3 施工期间,甲方将门钥匙壹把交给乙方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将门钥匙交还给甲方。

    6.4 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后,甲方在保修期后使用过程中再发生任何质量的问题,乙方不再承担质量责任;但乙方可优先为甲方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5」附上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__________

    甲方银行账户: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

    乙方银行账户:__________

    补充施工负责人信息:__________

    工程设计师: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原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现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

    4、本补充协议自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5、除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外,本协议与原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6、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11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__区(县)___路___弄(村)___号__楼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房型____房___厅___套施工面积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其中: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年___月___日开工至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工期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4、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___

    2、工程结算:___。

    3、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五、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

    (2)指派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六、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七、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XX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_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其它约定:

    甲方(签章):___ 乙方(签章):___

    委托代理人:___ 法定代表人:___

    住址:___ 地址:___

    电话:___ 电话:___

    邮编:___ 邮编:___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

    1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

    2、施工项目及要求:(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4、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详见附表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见附表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见附表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工作

    1、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如需拆改原建筑的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按本合同第七条、第十条约定负责材料及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交付前应打扫卫生一次。

    第六条 工程变更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 材料供应

    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八条 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下列标准执行:

    1、《岳阳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见附件十一)

    2、双方商定条款: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鉴定,经鉴定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鉴定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鉴定工程质量符合约定的标准,鉴定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_________,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手续(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

    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等保修期为5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见附表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此合同签订地为:本市_________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工程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开工前三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即_________元;第二次于工程进度过半,将剩余工程款的40%,即_________元,由市场的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代收。(注:此种工程款支付方式仅限于在市场内签订的合同使用,合同需经市场有关管理部门认证)

    (2)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近额(元)第一次开工前三日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第三次双方验收合格 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___日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间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岳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_________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第十五条 其它约定条款_________。

    第十六条 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房地产管理部门鉴证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凡在本市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表一: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附表二: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表三: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

    附表四: 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五: 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六: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

    纸附表七: 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表八: 工程验收单

    附表九: 工程结算单

    附表十: 工程保修单

    附件十一:岳阳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1、此合同文本适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2、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承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相应资格;

    3、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凡在本市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13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___________

    乙方(施工方):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甲方装饰的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核准登记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县(市、区)______路(小区)____幢____号(单元)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室______厅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工程施工报价单》(附件一)和图纸。

    5、承包采用下列第______种方式:

    (1)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三);

    (2)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二、三);

    (3) 乙方包清工。

    6、本工程由__________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______天,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大写)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元,材料费______元,设计费 ______元,管理费_____%,计_____元,税金_____%,计______元)。如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_____天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计_____元;

    (2)木工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 _____元;

    (3)油漆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 ______元;

    (4)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在开工前,应向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登记;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指派_______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二)乙方工作

    1、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______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赔偿责任。

    5、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表》(附件二)。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乙方提供的材料报价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均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和防火要求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现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项的发生。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详见附件四),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费用增减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的办法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5、工期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五日内进行验收。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支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元。

    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九、工程保修

    工程保修期贰年,其中水、电工程保修期为伍年。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才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六)。

    十、纠纷处理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到所在地消费者协会或房产管理部门投诉。当事人也可以按下列第 _____种方式处理: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 方: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签名):__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14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①_______________②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总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号:________________

    分公司「分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职务: 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代表人「或项目经理」: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家装工程施工特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

    3.户型: 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卫,为平层□,或错层□,或复式□,或别墅□。「□为确定的内容,以√或×表示,下同。」

    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用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承包:

    ①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包全部主材□或部分主材□ 「以“甲方委 托乙方代购主材清单”为准」。

    ②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甲方提供主材「见甲方提供材料明细表」。

    ③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施工内容:「附施工说明、施工图及工程报价单」。

    6.施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7.合同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竣工后据实复核结算□;合同款包干□。

    8.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按合同_____%首期预付________元;水电等隐蔽工程及中期验收后按合同_____%支付_________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日内支付尾款__________元。

    9.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预付款、工程款及其他款项时,应要求乙方提供盖有乙方“财务专用章”的收据或发票等字据。

    二、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此费用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予以减免□」。

    三、甲方工作

    1.若由甲方自行设计的,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确认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

    2.审核和确定乙方设计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及工程报价单,双方签字认可。

    3.开工前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居室内家具、陈设,并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提供施工所需水、电;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相关手续。

    5.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6.及时提供符合设计要求、具备合格证书、由正规厂家生产的自备材料和设备。

    7.组织好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和隐蔽工程、中期及竣工阶段的质量验收。

    四、乙方工作

    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和环境保护等规定。严格按双方确定的设计图纸和施工说明进行施工,按期保质完成装修工程。

    2.若由乙方设计,开工前向甲方提供双方确定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

    3.施工中不得拆改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暖通及燃气设施,如确需拆改须由甲方到有关部门办

    理相应审批手续。

    4.确保装修质量,尤其是水、电等隐蔽工程的质量,严防渗漏堵塞。装修期间和保修期内如发生因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返工返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5.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现场安全及围护工作,处理好施工扰民问题及与四邻的关系。

    6.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负责将垃圾定点堆放。

    7.组织好工程质量的自检,配合甲方「实行工程监理的,应有监理方参加」做好隐蔽工程、中期及竣工阶段的验收。

    五、工程监理

    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__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甲方自行支付监理费用。

    六、工期

    1.乙方应按合同期限完成整个工程,不得无故拖延工期,除甲方变更设计方案和因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停工_____小时以上等原因外,工期每拖延一天,由乙方按合同金额_______%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的,工期顺延。且每停工一天,由甲方按合同金额的__________%的比例补偿乙方误工费。

    3.若甲方增加工程内容,经双方书面认可后,按新增加工程量顺延工期,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支付。

    七、材料供应

    1.本工程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并按时供应施工现场。如因质量问题、规格差异或“三无”产品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凡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向甲方提供其品牌、规格、单价、产地及产 品合格证等,并经甲方检验后才能使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工程变更

    1.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要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附:设计「施工」变更单」;

    2.无故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工期相应顺延。

    3.若甲方中途要求变更设计,影响到乙方已购回的材料、已定制的成品或半成品以及正常施工,且无法调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工程质量验收及保修

    1.工程以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设计变更等内容为依据,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及《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xx」为质量评定的标准;以《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为室内环境达标标准。

    2.在水、电等隐蔽工程完工后,甲、乙双方应共同进行中期验收「实行工程监理的',监理方应参加验收」。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后应按通知时间参加验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实行工程监理的,应有监理方参加」。

    4.在隐蔽工程和中期验收过程中,甲、乙双方「实行工程监理的,应有监理方参加」确认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修「返工」并承担费用和工期;在竣工验收中确认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返修「返工」和承担费用,并重新约定返修「返工」工期。

    5.未办理验收交付手续,甲方使用房屋视为质量验收合格,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6.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对所施工项目进行保修,并出具《工程保修单》,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违约责任

    1.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擅自决定拆改房屋结构或煤气表管、采暖、给排水主要管线,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2.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未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煤气表管、采暖、给排水主要管线,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未与乙方主要负责人协商,私自要求工人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若因违反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法规、环保规定及双方其他约定,对乙方自身和对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5.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履行和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若不办理合同终止手续,擅自停止 履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金,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按合 同金额的______%支付。

    十一、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应优先协商解决;当事人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以第_____种方式解决:

    ①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否则合同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转包方承担。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理人:___

    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

    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1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民族: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保证人:(市场主办单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工程报价单(附件一)和施工图纸(附件六));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二、三)。

    1.6工程期限

    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竣工日期xxxx年xx月xx日。

    1.7工程款和工程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金额大写:

    (2)工程报价单应当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

    (3)工程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监理工程师需提供资格证)

    第三条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的费用,均包涵在合同工程造价中。

    3.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附件六),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要求。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用于施工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卫生间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持有房屋管理部门批准文件。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居室中有滞留物的,甲方应做好保护,说明注意事项。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等滞留物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工程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材料供应

    按本合同《甲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附件二)、《乙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附件三)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乙方书面确认。

    (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书面确认。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持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如期竣工验收的,工期不顺延。

    8.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标准执行。

    9.2本工程施工质量按《天津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技术标准》(DB—29—35—20xx)的标准执行。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保修单,结清尾款。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10.7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乙方应当在三日内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清理并退出施工现场。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装修施工合同注意事项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工程款支付比例、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开工三日前60%

    第二次工程进行过半35%

    第三竣工验收合格5%

    11.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30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11.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3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不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在两日内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解除合同而造成的损失;若由于乙方责任造成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在两日内无条件退出施工现场,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12.3由于甲方责任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赔偿乙方实际损失,且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的违约金(即元/每个延误日)。

    12.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赔偿甲方实际损失,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的违约金(即元/每个延误日)。

    12.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赔偿甲方实际损失,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赔偿甲方实际损失,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工程款;在扣除乙方提供的与不达标无关材料的成本价后的剩余部分,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本条中未约定违约金,违约方还应向对方支付合同工程造价%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可采用下述第解决方式:

    ①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②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市场主办单位为乙方履约责任、保修责任提供保证担保的,担保有效期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保修期满之日止。如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由市场主办单位承担担保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14.7本合同的附则、补充条款、附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保证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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