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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正文概述    2025-04-16 07:16:11  

    「15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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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参照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是居民较大的一笔一次性消费,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合同履约期长。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慎重,力求内容具体、全面、严密,正确选择示范文本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

    三、签订合同前发包人(甲方)要验看承包人(乙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与分公司(分部)签订合同,除验看其《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外,合同应加盖该分公司(分部)的上级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单位)的合同专用章。

    四、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禁止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及共用管线和设施。

    五、第一条第8款开、竣工日期必须明确,这关系到违约责任的认定。

    六、根据装饰装修企业提供的管理服务水准不同,管理费可上下浮动,但一般不超过装修总价款的10%。

    七、第二条“材料供应”,无论是甲方供料或乙方包工包料都应提供材料清单,内容包括材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数量、单价、合价;属甲方提供材料的,还需在附件中写明送达时间、送达地点。

    八、第五条第1款工程款付款方式原则上按工程进度分阶段付款,甲、乙双方如另有协商约定,可在合同中写明。

    九、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每个隐蔽工程结束都需进行验收,并须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竣工总验收,甲、乙双方均须在验收单上签字,方能交付使用。如某项工程不合格,乙方应予整改,直到合格为止。

    十、工程竣工,通过验收交付使用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限不低于两年。包工包料的工程对整个工程实行保修,部分包工包料的工程对相关部分实行保修,清包工的工程仅对施工质量实行保修。

    十一、甲、乙双方经济来往均需开具收据。竣工验收付清尾款时,乙方必须开具税务统一发票。

    十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单位、质量检测单位可向上海建设交通网查询。

    十三、本合同示范文本,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共同制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得出于商业目的擅自翻印和出售。

    十四、本合同示范文本是《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示范合同》(20xx版)的修改版本,自20xx年3月15日起使用。今后在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

    2

    发包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 合同背景

    第一条 施工地点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弄_____号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 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 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 施工内容

    第五条 该房屋属_____结构,房型为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建筑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施工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

    第六条 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不够可附页):

    (一)厅: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二)房: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三)厨: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四)卫: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五)其他: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 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七条 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至第十三条在乙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以及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八条 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材料费_____元、人工费_____元、管理费_____元、设计费_____元、垃圾清运费_____元、税金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元。工程总价款是各分项价款的总和。

    前款所述的总价款和分项价款是乙方的预算价格。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的,甲方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结算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甲方按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第九条 乙方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时该费用的市场平均价格。

    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结算。

    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

    第十条 乙方应在《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中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乙方提供并已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与《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乙方应当接受:

    (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根据《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二条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达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

    乙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

    第十三条 甲方变更施工内容的,乙方应当同意。工期、总价款、《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内容相应变化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在甲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乙方提供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十四条 该房屋的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元、税金_____、其他费用_____元。

    第十五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十六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

    第五章 付款方式

    第十七条 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

    (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验收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

    (四)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第十八条 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十九条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二十条 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六章 结算

    第二十一条 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不超过七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当同意。甲方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

    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

    第七章 工程进度

    第二十二条 本工程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工期为_____天。每日施工时间为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休息)。

    工期中施工时间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1日按延误工期1日处理。不满1日的按1日处理。

    第八章 施工

    第二十三条 乙方指派_____为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据要求组织施工,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对其指派的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均予认可。

    乙方更换驻工地代表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更换通知前,乙方对原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应当认可。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当自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五条 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工程技术规程》、 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双方的约定。

    第二十六条 施工期间,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现场查看、了解、检查施工情况,乙方应当配合;但甲方不得因此影响乙方施工。

    第二十七条 乙方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

    第二十八条 施工期间,甲方修改设计方案并相应地变更施工方案、增减施工内容的,应在变更的项目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

    甲方变更、增减施工项目的,应当与乙方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 (六)的《工程项目变更单》。

    因甲方变更工种项目引起竣工日期和工程总价款变化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变更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折、改供暧、燃气管线,或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危害使用安全,和超过住宅原设计标准的行为。

    甲方要求实施前款规定禁止的行为,乙方可以拒绝,但应当提供修改意见。

    第三十条 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一条 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乙方违反前款的规定,引起相邻纠纷和与物业公司及任何第三方的纠纷的,应当负责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二条 施工现场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公用事业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日平均支出超过以下限额的,超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水费_____元/日,电费_____元/日,煤气费_____元/日,电话费_____元/日。

    前款所述施工现场每日发生的各项公用事业费为施工期间该项费用的总额与施工天数的比值,以公用事业企业的付款通知或收据为认定费用的依据。

    第九章 验收

    第三十三条 隐蔽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完工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参加验收。甲方不能按时验收的,应当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时间。

    甲方无法及时验收,可能导致乙方延误工期的,乙方可以组织人员验收,甲方应当接受验收结果。甲方事后要求复验的,乙方应当按要求办理复验,复验合格的,复验、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予以顺延。

    第三十四条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竣工前五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后七日内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签署作为本合同附件(七)的《工程质量验收单》和作为本合同附件(八)的《工程结算单》。乙方应当出具作为本合同附件(九)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的,甲方承认原竣工日期。

    第三十五条 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不得因甲方已经或未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验收,免除赔偿责任。

    第十章 保修

    第三十六条 工程保修期三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每逾期一日,应当支付对方_____(100元-500元)的违约金;但因甲方的原因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变更施工项目等原因而延长工期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或解除本合同,原工期不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一条 甲方违反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经结算已完成的工程款,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支付另一方相当于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二章 其他

    第四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_____种途径解决:

    (一)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 方:_____ 乙 方: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地 址:____ 地 址:_____

    电 话:_____ 电 话:_____

    邮 编:_____ 邮 编:_____

    日 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

    发包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3.1 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3.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4.1 开工前___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7.1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_________。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详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_____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1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

    │ │ │ │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

    │ │ │ │

    ├────┼──────┼──────┤

    │ │ │ │

    │第一次 │开工前三日 │支付 元│

    │ │ │ │

    ├────┼──────┼──────┤

    │ │ │ │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支付 元│

    │ │ │ │

    ├────┼──────┼──────┤

    │ │ │ │

    │第三次 │双方验收合格│支付 元│

    │ │ │ │

    └────┴──────┴──────┘

    工程进度过关指:_________

    「2」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__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11.3 工程款合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12.5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 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_________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__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 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16.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_________部门_________份

    16.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盖章」:_________ 承包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人(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人(简称乙方):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住房系合法拥有。甲方的有效证明:_________。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企业资质情况:_________。

    2、装饰施工地址: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村)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厨_________卫_________阳台,套内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5、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6、承包方式: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7、总价款:¥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其中:材料费:_________元,人工费:_________元,拆除费:_________元,清洁、搬运、运输费:_________元,管理费:_________元,税金(3.41%):_________元,利润:____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____元。

    “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时上下增减的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结算价的5%。双方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应当按实计算。

    8、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_天。

    第二条 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保管费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有权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5、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符合本合同工程主材料报价单的规定。如果乙方使用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应按材料和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甲方。

    6、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三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和本市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__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______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或其它管理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在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

    8、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工程保修单》)。工程保修期由甲、乙双方协商议定,乙方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

    第四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承重墙。

    第五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1、工程款付款方式:(将不选定方式划去)

    (1)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

    │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金额│

    ├──────────┼──────────────┼────┼──┤

    │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合同签订当日 │30% │ 元│

    ├──────────┼──────────────┼────┼──┤

    │施工过程中 │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35% │ 元│

    ├──────────┼──────────────┼────┼──┤

    │工期过半 │油漆工进场前 │30% │ 元│

    ├──────────┼──────────────┼────┼──┤

    │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当天 │5% │ 元│

    ├──────────┼──────────────┼────┼──┤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 │100% │ 元│

    └──────────┴──────────────┴────┴──┘

    (2)工程款付款双方协商约定:_________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甲方应予以保存,竣工结算后乙方收回收据并应开具税务统一发票交甲方。

    3、工程结算: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第六条 施工配合

    1、甲方工作:

    (1)在装饰施工前,向施工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

    (2)甲方应在开工前三日全部或者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4)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分户钥匙交乙方保管。工程交付时,甲方提供新锁,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后交付使用。

    (5)甲方所属物业如有收取押金的项目,甲方应予以先行支付,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押金被物业没收,乙方应对被没收部分进行全额赔偿。

    (6)甲方或其所属物业部门应书面告之乙方施工人员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以便乙方施工人员遵守执行。

    2、乙方工作:

    (1)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早上7时前及晚上7时后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施工作业。

    (3)召集有甲方参加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4)指派_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赔偿给甲方_________元。

    3、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元。

    5、甲方如未按约定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和交付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_________元。

    6、工程竣工后,甲方如未按约定对整体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可以顺延交付日期,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_________元。

    7、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_________元,工期顺延。

    8、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9、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该工程成品或自行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0、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过程中大量增加施工项目、变更施工内容和装饰材料的,甲方应和乙方协商相应顺延工期。

    第八条 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或者在保修期内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或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去)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_________%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_________%赔偿,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其它约定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5、_________

    第十一条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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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

    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地面部位、墙面部位、天棚部位、门窗部位、家具、卫生间、厨房、强电弱电、水管、其它要求);

    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单位、数量、送达时间、送达地点、备注);

    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装饰内容及装饰材料规格型号品牌等级、数量、单位、单价、合价);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变更内容、原价格、新价格、增减金额“+、-”);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日期、检验项目名称、检验结果“合格、不合格、补验”、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附件六:工程结算单(工程合同造价、变更增加项目、变更减少项目、工程结算总额、甲方已付金额、甲方应付乙方金额、乙方应付甲方金额);

    附件七:工程保修单(公司名称、联系电话、用户姓名、联系电话、合同编号、装饰工程地址、施工单位负责人、工地负责人、开竣工日期、竣工验收日期、工程交付日期、保修期限)。

    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日期。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的,其内容应当包括上列示范合同附件内容。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是居民较大的一笔一次性消费,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合同履约期长。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慎重,力求内容具体、全面、严密,正确选择示范文本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

    三、签订合同前发包人(业主、甲方)要验看承包人(装饰装修企业、乙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与分公司(分部)签订合同,除验看其《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外,合同应加盖该分公司(分部)上级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单位)的合同专用章。

    四、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禁止损坏房屋承重结构。

    五、第一条第8款开、竣工日期必须明确,这关系到违约责任的认定。

    六、根据装饰装修企业提供的管理服务水准不同,管理费和利润可上下浮动,但一般不超过装修总价款的15%。

    七、第二条“材料供应”,无论是甲方供料或乙方包工包料都应提供材料清单,内容包括材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数量、单价、合价;属甲方提供材料的,还需在附件中写明送达时间、送达地点。

    八、第五条第1款工程款付款方式原则上按工程进度分阶段付款,甲、乙双方如另有协商约定,可在合同中写明。

    九、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每个隐蔽工程结束都需进行验收,并须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竣工总验收,甲、乙双方均需在验收单上签字后方能交付使用。如某项工程不能达标,乙方应予整改,直到达标为止。

    十、工程竣工,通过验收交付使用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限不低于二年。包工包料的工程对整个工程实行保修,部分包工包料的工程对相关部分实行保修,清包工的工程仅对施工质量实行保修。

    十一、甲、乙双方经济来往均需开具收据。竣工验收付清余款时,乙方必须开具税务统一发票。

    5

    甲方「房主」:

    乙方「施工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家庭装饰工程交易规则及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主要内容:

    1、甲方将自己位于区「县」小区「街道」楼门号室厅住宅的室内装饰工程以形式交给乙方承做。

    2、工程总造价「大写」:,其中设计费「大写」:

    3、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工程款分四次付清付款时间付款百分比金额第一次签合同之日500元第二次开工日前三天60%第三次工程日期过半35%第四次验收合格三日内5%

    4、工程保修期:一年

    5、甲方代表:

    6、乙方代表:

    7、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报价单,并以报价单为准「附表一」。

    8、甲方提供主要材料及设备情况详见材料设备表「附表二」。

    9、工艺做法详见工艺质量说明「附表三」。

    10、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

    二、奖励和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停工、误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误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款的1‰;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延一天,按工程总价款的1‰支付滞纳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付款额1‰的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费用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款的1‰,作为奖励。

    「3」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其它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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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附则

    「1」本合同正、副本各贰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签字「章」生效。

    六、附件

    「1」施工图纸「含家俱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预算书「附表一」

    「3」甲方提供材料、设备清单「附表二」

    「4」工艺及质量说明「附表三,应注明材料的型号、规格、等级、品牌或质量标准」

    「5」设计变更单「附表四」

    「6」工程验收单「附表五」

    「7」工程结算单「附表六」

    「8」工程保修单「附表七」

    「9」其他甲方:

    代表人:

    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

    签章:

    员工兼职劳动合同协议书

    电话:

    乙方:

    法人代表:

    代理人:

    单位地址:

    签章:

    邮政编码: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6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适用此合同文本。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时止。

    2.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当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凡在本市各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主办单位各执一份」。

    4.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5.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含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6.验收合格: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字盖章或虽未办理验收手续但发包方已入住使用的,均视为验收合格。

    7.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粘贴印花税票处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户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1.6工程期限_______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1.7工程款和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报价单应当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的要求。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定。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常

    5.3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 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 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 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的标准执行。

    9.2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项标准执行:

    「1」「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o1-43-XX」;

    「2」「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27-XX」。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祝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工程款支付比率

    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

    开工三日前

    ___%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___%

    第三次

    竣工验收合格

    ___%

    11.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11.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12.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市场主办单位「盖章」: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7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民族: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手机号: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联系电话: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______本工程设计人:______联系电话:______施工队负责人: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 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1.6工程期限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开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1.7工程款和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金额大写:

    (2)报价单应当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λ、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的要求。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定。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λ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λ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标准执行。

    9.2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项标准执行:

    (1)《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β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方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支付次数支付时间工程款支付比率应支付金额第一次开工三日前50%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45%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5%

    11.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δ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β款。

    11.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二条条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约金。

    12.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λ,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λ、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λ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场主办单λ(盖章):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北京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发包方「简称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 联络方式: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施工工程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络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固定电话: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装潢施工地点:

    2.住房结构:钢筋混凝土;房型____房____厅____套,建筑面积约____平方米。

    3.承包方式:清包工。

    4.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窗套门套的制作,地砖、瓷砖铺贴,吊顶安装,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安装,储藏室、家具打造,清洁工程,搬运工程等其他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关于搬运工程的补充约定:甲方在采购过程中,承诺在免费的前提下尽力要求装修材料供应商将装修材料送货至甲方房屋内。但如遇材料供应商坚持只负责送货到甲方住宅楼下的情况,则乙方负责将该等装修材料搬运到房屋内」。

    5.总价款:¥约____元「包括清洁费和搬运费」,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

    以上总价款根据乙方实地考察甲方房屋,并初步了解所需完成工程后确定,该总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承担的装修工程中涉及的人工。如甲方决定对该房屋初定装修工程项目进行变更,包含增加或删减,该总价款不做变更。

    6.工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年____月_____日竣工,工期_约____天「以上规定工期为指导工期,为保证施工质量,原则上不少于以上工期,也不应超过工期15天。如遇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等问题, 则相应顺延竣工日期」。另,如双方经过协商,对工期的延长达成一致意见,则按达成的统一意见执行「如延长工期后遇春节假期,甲方允许乙方春节期间停工____至____天」。

    第二条 关于乙方职责的约定

    1.乙方「即」在装修期间承担施工工程队负责人的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负责。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提供材料需求,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和各类应由施工工程队承担的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只针对乙方「即」提出赔偿。

    2.乙方在装修过程中,需保证全程在现场进行施工和管理「陪同甲方进行材料选购除外。如遇特殊情况,需与甲方协商并且获得认可」。

    3.乙方负责人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可以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

    第三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全部工程用装修材料均由甲方提供,装修施工设备、工具由乙方提供。

    2.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为了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周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以便甲方于周末采购材料。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由于甲方提供材料延误,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大致精确「+/-5-10%」的所需材料的数量。由于乙方材料估算错误过大而导致的材料重新购买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费用将由乙方承担,或者由乙方负责运输退回供应商。

    5.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协议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第四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甲方聘请设计师进行设计,提供设计施工图纸及特别要求「具体内容见参见设计施工图纸」。乙方负责按有关行业规定进行施工。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6.若部分工序由甲方材料供应厂家免费安装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单位安装「如橱柜防火门,台面,ppr水管等」,甲方应事先安排时间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并避免造成整体工期的延误。

    7.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参照北京市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8.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书面办理验收确认手续「见附件三《工程竣工验收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9.工程保修期三年,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算。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直至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可酌情收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负责长期为甲方提供维修服务,直至甲方重新进行该房屋的装修工程。

    第五条 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要求「见上述第三条」及与乙方协商,且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见附件一」,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协商,经确认后施工。

    3.乙方应注意煤气使用安全,确保登高施工的安全保障等各 安全保证,并提醒施工工程人员注意安全,产生任何事故的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经双方认可,工程款付款时间表如下: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于《工程付款确认单》签字确认「见附件四」。

    第七条 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当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召集的现场交底。

    「2」全权负责协议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情况下更换人员,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15天后,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50元违约金。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时间付款的,逾期部分在逾期期间按同期活期银行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15天后,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50元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5.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5.工程关键节点未办理验收,乙方提前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协商。或若协商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协议约定向:

    -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协议协议,解除本协议。

    3.如由于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无条件提出中止协议,而无需获得乙方的认可。

    第十一条 附则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__把交乙方 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套,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本协议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协议附件

    附件一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略」

    附件二设计施工图纸及要求「略」

    附件三工程竣工验收单

    附件四工程付款确认单

    甲方「签字」: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签订地点:北京

    附件三

    工程竣工验收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1」分项检验评定:合格打√,不合格打×,补验合格打√并签名。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四

    工程付款确认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号码: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居民身份号】:_________________

    【单位住所地 】【个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号码 】: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号码: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的房型结构:________室________厅________厨________卫________阳台。

    住宅房屋的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3工程范围、内容及做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见附表一报价单和图纸)。

    第二条 工程承包方式

    2.1 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第三条 工程造价

    3.1 工程造价采取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

    (1)固定工程造价方式,即在确定工程承包范围内容(做法)、承包方式的情况下(见附表和图纸),工程造价一次性包干确定,不做增减调整。该造价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固定工程单价方式,即固定附表报价单中工程项目的单价不变(见附表),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项目实物量计算工程造价。 (3)浮动工程造价方式,即在确定工程承包范围内容(做法)、承包方式的情况下(见附表和图纸)初步确定工程造价,完工后对设计变更部分的造价按实际发生和附表报价单予以增减。设计变更前的该工程现造价为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报价单应参照《山西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参考价》,根据市场经济运作原则和优质优价的原则由甲、乙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3 报价单应当涵盖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四条 工期

    4.1 本工程的工期为________天(按实际可施工的日历天数计算,包含法定的节日、假日和休息日在内)。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4.2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施工时间为:

    上午________点________分至________点________分

    下午________点________分至________点________分

    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认定,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增加或设计变更,需要顺延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4)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影响工程施工的;

    (5)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6)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不可抗力。

    4.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

    4.5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6 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书面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4.7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施工图纸

    5.1 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设计或甲方委托他人设计,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5.2 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予以书面签收确认;

    5.3 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5.4 图纸设计者应具备从事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

    5.6 甲方提供图纸的,由甲方对图纸的设计内容和质量负责;乙方提供图纸的,由乙方对图纸的设计内容和质量负责。

    5.7 图纸中不得有下列内容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上述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上述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5.8 图纸中有下列内容的,应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1)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2)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3)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4)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上述所列第(1)项、第(2)项内容,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3)项内容,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4)项内容,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5.9 图纸中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住宅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涉及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提出设计方案,并提出闭水试验要求。

    5.10 本合同中涉及第5.8.5.9条的装修事项,由甲方依法办理审批和审核事项。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所变更的项目施工前7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6.2 所有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减,甲方应当办理签字确认手续,作为工程造价的计算依据。

    6.3 因甲方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费用和相应损失由甲方承担。

    6.4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双方协商处理。

    6.5 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更换,以及增加工程量,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签字确认。未经甲方确认,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或对原材料更换,甲方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费用或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6 对于甲方提出的不可行的设计变更,乙方有义务事先告之甲方将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及后果,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仍坚持进行变更,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及后果由甲方承担。

    6.7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规格、品种、品牌和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见附表二)。

    7.2 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规格、品种、品牌和外在感官质量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见附表三)。甲方验收材料后,不影响甲方对因乙方所提供材料的内在质量造成的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索赔。

    7.3 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4 甲、乙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7.5 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其先行预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7.6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质量标准

    8.1 本工程的质量等级标准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本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按下列第________项执行

    (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xx)。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3 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应当申请相关工程质量鉴定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鉴定。鉴定部门由双方协商确定。

    鉴定费用由甲方预付。经鉴定,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乙方负担;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负责。

    8.4 双方约定的质量等级标准和质量控制标准,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

    8.5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室内环境质量及其施工要求

    9.1 工程竣工后,住宅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本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的验收标准执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

    9.2 工程竣工后,室内环境质量验收由双方确定的相应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预付。

    9.3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竣工至少7天以后和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________日内组织参与施工的各方进行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9.4 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检测合格的,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检测不合格的,甲、乙双方应采取措施整改,经整改后另行验收;整改费用和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属甲方责任,工期顺延,属乙方责任,工期不顺延。

    9.5 工程竣工后,室内环境质量未经验收双方已办理移交手续,不影响甲方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室内环境质量不合格的索赔。

    9.6 在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后,双方应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9.7 乙方不得在室内用有机溶剂清洗施工用具;不得使用苯、工业苯、石油苯、重质苯及混苯作为稀释剂和溶剂;不得采用沥青类防腐、防潮处理剂;装修中必须采用A类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装修材料、E1类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

    9.8 对甲方要求购买预防装修污染的产品,乙方需积极配合。

    9.9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0.1 本工程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和中期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 材料验收按照本合同第七条材料供应的约定执行。

    10.3 甲乙双方必须进行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验收的项目有:水、电线路工程(封闭前);防水工程(铺贴瓷砖前);吊顶工程(涂料前);门、窗工程(油漆前);细木工程(油漆前)。凡需进行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验收的,乙方须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甲方若不按期到场,则视为甲方验收通过。

    10.4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竣工验收后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六)。

    10.5 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6 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7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工程交付和保修

    11.1 本工程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

    11.2 本工程执行以下第________种保修期限:

    (1)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五年。

    (2)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2.1 甲方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分期支付

    第一次:开工三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_%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支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

    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

    上述工程进度过半,指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和顶面管线全部铺设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

    (2)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2 工程款支付后,乙方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十三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制,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十四条 甲方事项

    14.1 开工前________日,甲方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等,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14.2 甲方提供施工的水源、电源,保证满足施工需要;

    14.3 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装修登记,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14.4 甲方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14.5 甲方应遵守物业管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14.6 甲方应遵守国家关于住宅装修的相关规定,不得要求乙方进行涉及本合同第5.7条内容的装修。

    14.7 甲方未经批准和审核,不得要求乙方进行涉及本合同中第5.8.5.9条内容的装修,不得要求乙方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不得要求乙方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要求乙方任意刨凿顶板,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不得要求乙方破坏或者拆改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以及水、暖、电、煤气等配套设施;不得要求乙方大量使用易燃装饰材料等。

    14.9 甲方强令乙方违反国家规定或违反合同约定装修的,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14.9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住宅的,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14.10 甲方应及时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14.11 甲方负责提供合法、适当的装修垃圾的对方地点,支付乙方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元(此费用不包含在工程价款内);

    14.12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在施工中侵占公共空间或损害住宅的公共部位和设施。

    14.13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乙方事项

    15.1 乙方在施工前,应对设计图纸进行审核。对图纸中存在违反本合同第5.7条内容的,应向甲方说明,并在图纸改正前,不得施工相关内容。对图纸中存在涉及本合同中第5.8.5.9条内容的,应查看是否有相关批准和审核手续,并向甲方说明,在甲方取得批准和审核手续前,乙方不得施工。

    甲方强令乙方违反国家规定或违反合同约定装修的,甲方无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

    15.2 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

    15.3 乙方应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15.4 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相邻居民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

    15.5 乙方应严格执行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九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15.6 保证不得因施工影响住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因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15.7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15.8 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15.9 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15.10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包本工程。

    15.1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合法的指定地点.

    15.12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6.1 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和造成损失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6.2 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6.3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6.4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 ‰的违约金;

    16.5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由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 ‰的违约金。

    16.6 对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乙方应承但违约责任。

    16.7 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乙方应承但违约责任。 16.8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甲方对不达标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17.1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执,由双方自行协商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2)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附则

    19.1 本合同的附件、图纸、签证单和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均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2 本合同的附件为

    附件一: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

    附件二: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设备明细表

    附件三: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设备明细表

    附件四: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件五: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件六:工程验收单

    附件七:工程结算单

    附件八:工程保修单

    19.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4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19.5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10

    发包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 合同背景

    第一条 施工地点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弄_____号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 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 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 施工内容

    第五条 该房屋属_____结构,房型为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建筑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施工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

    第六条 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不够可附页):

    (一)厅: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二)房: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三)厨: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四)卫: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五)其他: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 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七条 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 至第十三条在乙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以及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九条 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材料费_____元、人工费_____元、管理费_____元、设计费_____元、垃圾清运费_____元、税金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元。工程总价款是各分项价款的总和。

    前款所述的总价款和分项价款是乙方的预算价格。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的,甲方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结算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甲方按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第九条 乙方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时该费用的市场平均价格。

    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结算。

    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

    第十条 乙方应在《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中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乙方提供并已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与《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乙方应当接受:

    (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根据《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二条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达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

    乙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

    第十三条 甲方变更施工内容的,乙方应当同意。工期、总价款、《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内容相应变化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十四条 至第十六条在甲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乙方提供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十五条 该房屋的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元、税金_____、其他费用_____元。

    第十六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十七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

    第五章 付款方式

    第十八条 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

    (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验收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

    (四)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第十九条 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二十条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二十一条 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六章 结算

    第二十二条 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不超过七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当同意。甲方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

    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

    第七章 工程进度

    第二十三条 本工程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工期为_____天。每日施工时间为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休息)。

    工期中施工时间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1日按延误工期1日处理。不满1日的按1日处理。

    第八章 施工

    第二十四条 乙方指派_____为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据要求组织施工,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对其指派的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均予认可。

    乙方更换驻工地代表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更换通知前,乙方对原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应当认可。

    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当自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六条 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双方的约定。

    第二十七条 施工期间,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现场查看、了解、检查施工情况,乙方应当配合;但甲方不得因此影响乙方施工。

    第二十八条 乙方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

    第二十九条 施工期间,甲方修改设计方案并相应地变更施工方案、增减施工内容的,应在变更的项目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

    甲方变更、增减施工项目的,应当与乙方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六)的《工程项目变更单》。

    因甲方变更工种项目引起竣工日期和工程总价款变化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条 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变更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折、改供暧、燃气管线,或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危害使用安全,和超过住宅原设计标准的行为。

    甲方要求实施前款规定禁止的行为,乙方可以拒绝,但应当提供修改意见。

    第三十一条 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二条 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乙方违反前款的规定,引起相邻纠纷和与物业公司及任何第三方的纠纷的,应当负责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三条 施工现场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公用事业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日平均支出超过以下限额的,超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水费_____元/日,电费_____元/日,煤气费_____元/日,电话费_____元/日。

    前款所述施工现场每日发生的各项公用事业费为施工期间该项费用的总额与施工天数的比值,以公用事业企业的付款通知或收据为认定费用的依据。

    第九章 验收

    第三十四条 隐蔽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完工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参加验收。甲方不能按时验收的,应当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时间。

    甲方无法及时验收,可能导致乙方延误工期的,乙方可以组织人员验收,甲方应当接受验收结果。甲方事后要求复验的,乙方应当按要求办理复验,复验合格的,复验、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予以顺延。

    第三十五条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竣工前五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后七日内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签署作为本合同附件(七)的《工程质量验收单》和作为本合同附件(八)的《工程结算单》。

    乙方应当出具作为本合同附件(九)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的,甲方承认原竣工日期。

    第三十六条 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不得因甲方已经或未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验收,免除赔偿责任。

    第十章 保修

    第三十七条 工程保修期三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每逾期一日,应当支付对方_____(100元-500元)的违约金;但因甲方的原因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变更施工项目等原因而延长工期的除外。

    第四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一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或解除本合同,原工期不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二条 甲方违反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经结算已完成的工程款,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支付另一方相当于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二章 其他

    第四十四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_____种途径解决:

    (一)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 方:_____ 乙 方: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地 址:_____ 地 址:_____

    电 话:_____ 电 话:_____

    邮 编:_____ 邮 编:_____

    日 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1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住房系合法拥有。甲方承诺有权对该住房进行装饰,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企业资质情况 。

    2.装饰施工地址 区「县」 路 弄「村」 号 楼 室。

    3.住房结构 房型 房 厅 厨 卫 阳台,套内施工面积 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清包、部分承包」。

    6.总价款¥ 元,人民币「大写」 元。

    其中:材料费 元,人工费 元,

    拆除费 元,清洁、搬运、运输费 元,

    其他费用 元,管理费 元,

    税金「3.41%」 元。

    管理费为上述费用的总和「税金除外」的 %。

    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预算价的5%。

    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应当按实计算。

    7.工期:

    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天。

    第二条 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按时送达现场后,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保管费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合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要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按时验收,应视作验收,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选购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责任。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三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和本市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 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 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通过,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复验不通过,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竣工验收通过,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通过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承担返工及延期交付的责任。

    8.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工程保修单》」。保修期按示范文本《使用说明》第十条的内容协商约定为 年,乙方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通过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

    9.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费用的支付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第十条中约定。

    第四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保证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

    12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适用此合同文本。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时止。

    2、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当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凡在本市各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主办单λ各执一份)。

    4、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λ、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5、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含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发包方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6、验收合格:承包方、监理单、发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字盖章或虽办理验收手续但发包方已入住使用的,均视为验收合格。

    7、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签字):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场主办单λ(盖章):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13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____区(县)______路______弄(村)______号____楼__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_____房型________房______厅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其中:

    材料费:___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___

    管理费:___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___

    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_,税金(3.41%):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略。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略。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略)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略)。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工程进度

    付款时间付款百分比金额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1000元第二次付款时扣除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天65%元施工过程中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30%元工期过半油漆工进场前30%元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当天5%元增加工程项目签订项目变更表100%元注:装饰工程有形市场另有规定的,亦可按市场规定办理。

    2.工程结算:详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略。

    3.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七略),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

    (2)指派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上海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__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出)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示范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及有关法律法则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是居民较大的一次性消费,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合同履约期长,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慎重,力求内容具体、全面、严密。

    三、签订合同前发包人(业主、甲方)要验看装饰公司(乙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与分公司(分部)签订合同,除验看其《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外,合同应加盖该分公司(分部)上级公司的合同专用章。

    四、第一条第6款“总价款”是甲(业主)、乙(装饰公司)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时上下增减的幅度不大。如在施工过程中需增加或减少工程项目,所用材料发生变化,应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时的依据,防止口说无凭,造成纠纷。

    五、第一条第7款开、竣工日期必须明确,这关系到违约责任的认定。

    六、第二条“材料供应的约定”,无论是甲方(业主)供料或乙方「装饰公司)包工包料都应提供材料清单,内容包括材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数量、单价、舍价,甲方(业主)提供的材料还需写明送达时间、送达地点。

    七、第互多第1款工程款付款方式原则上按工程进度分阶段付款,甲、乙双方如有特殊约定,可在合同中写明。

    八、家庭装饰装修每个单项工程结束都需进行验收,并须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竣工总验收,需甲(业主)、乙(装饰公司)双方均在验收单上签字后方能交付使用。如某项工程不能达标,乙方(装饰公司)应予整改,直到达标为止。

    九、工程竣工,通过验收交付使用,装饰公司应向甲方(业方)提供“保修单”,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之日起,包工包料的工程对整个工程实行保修,部分包工包料的工程对该部分实行保修,清包工的工程仅对施工质量实行保修。

    十、甲(业主)、乙(装饰公司)双方经济来往均需开具收据,竣工验收付清余款,装饰公司必须开具统一发票。

    1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

    现住地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

    营业执照号: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 _ 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_ 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项目表。」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

    1.4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金额「大写」:元「详见附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附表2:家庭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开工前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

    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

    的审批手续;

    4.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内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工作;

    4.6参加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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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保护区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4: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5: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验收。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见附表6:工期延迟确认单」;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经业主签字认可」;

    「2、」不可抗力「停水、停电、天气」

    「3、」发包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 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经认正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 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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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三天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11.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结清工程款证明。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2.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四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12.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的最底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池州市种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供诉讼。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金额「大写」 元。

    14.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钥匙匙交还给甲方。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 附 则

    16.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上。

    16.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16.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签字/盖章」: 承包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15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审核乙方的装修资质后,签订本装修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1.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名称________ 地点________承包范围 ________承包方式________承包内容________

    3.工期________________

    4.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

    5.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甲方下列方式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________________

    7.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__日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8.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9.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未造成损失的,应支付合同总价的5%为违约金;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

    (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

    10.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1.其他具体规定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________________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_ 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点______分至_____点______分;下午_______点______分至_____点______分。

    12.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直拉签订,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4)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附件

    附件一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附件二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件三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

    附件四 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五 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六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件七 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件八 工程验收单

    附件九 工程结算单

    附件十 工程保修单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一)

    序号

    施工项目居室1平方米居室2平方米居室3平方米门厅平方米厨房平方米卫生间1平方米卫生间2 平方米阳台平方米四、装饰做法1.涂料2.塑料墙裙3.木踢脚4.砖踢脚5.塑料踢脚6.窗帘盒7.暖气罩8.木质阴角线9.石膏阴角线10.包门套11.包窗套12.包门13.现制门14.现制窗15.现制吊柜16.现制地柜17.现制落地柜18.包管道19.暖气移位20.管道改线21.供电改线22.作防水23.灯具安装24.洁具安装25.油烟机安装26.排风扇安装27.热水器安排28.洗手盆安装29.洗菜池安装30.拖布池安装31.防盗门安装32.铝合金门窗33.挂镜线34.饰物、镜子35.36.37.38.39.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金额单位:元

    序号

    装饰装修内容及材料规格、型号、品牌、等级数量单位单价合计金额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四) 金额单位:_____元

    材料名称

    单位品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供应时间供应至的地点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金额单位:_____元

    材料名称

    单位品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供应时间供应至的地点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工程验收单(附表八)

    序号

    主要验收项目名称验收日期验收结果整体工程验收结果 年 月 日全部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工程结算单(附表九)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

    合同原金额2变更增加值3变更减值4甲方已付金额5甲方结算应付金额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工程保修单(附表十)

    公司名称

    联系电话用户姓名登记编号装修房屋地址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进场施工日期竣工验收日期保修期限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备注:

    (1)从竣工验收之日计算,保修期为一年。

    (2)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装饰面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酌情收费。

    (4)本保修单在甲方签字、乙方签章后生效。

    监督电话:_______________甲方(签字):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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